1
如果问我:小时候的记忆中,你很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我一定会回答你:“我想变得瘦瘦的。”
小学的时候,情窦初开,总是会默默地喜欢一个男生,却在见到他的那一刻,飞一样地躲开,如果实在躲闪不及,我就会佯装出很平静的样子,内心早已波涛汹涌。
记得小学那会儿,我喜欢瘦瘦高高聪明的男生,可是当时,瘦瘦高高聪明的男生怎么会喜欢一个胖胖羞涩还不解风情的女生呢,也就是怎么会喜欢我呢,当时的我内心颇为自卑,虽然一度大家认识我的方式都是“那个学数学竞赛的女孩”,但是都不足以让自己昂扬自信起来。
当时,我很羡慕小学时的音乐课代表M,她身材高挑,常常面带自信的微笑,很重要的是,她真的很受男生欢迎。每天中午午休结束,她就会走到讲台上,伸出双手举到齐头高的位置,接着我们就在她纤细手臂的挥动下开始唱歌。我常常出神地望着她,有一次她买了一双很流行的白色大头皮鞋,我羡慕极了,回去就开始纠缠妈妈给我买白色大头皮鞋。
就这样,我一直把自己收不到男生情书和表白归结为“我胖”。到了初中,随着越来越在乎外表这件事,我就开始减肥,还记得当时刚好是非典集中爆发的时期,学校停课了。“机会来了。”我内心狂喜,终于可以把更多时间花在“减肥”上了。
拿出纸笔,细细制订计划:“早上去体育场跑十圈,晚上连走带跑十圈,每顿饭只吃半碗饭,配一些清淡的菜。”偷偷制订计划之后,就开始严格执行。开始我瘦得很慢,但是几天后,我发现我平躺的时候可以摸到自己的肋骨,我的腰身越来越纤细,再后来,我的裤子由二尺二变成了二尺,又变成了一尺八,我开心极了,暗想:“时机未到,继续坚持。”直到有一天,我去上古筝课,学古筝的老师指指我的手腕对我说:“你看看你瘦的。”我才发现,我手腕处的骨头凸出来了。上完课,狂奔回去,一上称,竟然只有82斤。对于当时身高一米六、体重向来都是三位数的我来说,这个数字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兴奋,还有重新找回的自信。
复课后,大家都围过来,看着我宽松的裤子,“你怎么瘦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得非典了?”我很低调,“没,减肥减的。”在一系列的追问中,大家开始适应我瘦瘦的样子。
我可以很轻松地翘二郎腿了,可以看到喜欢的裤子直接说给我拿很小码,看到喜欢的衣服不再关注“会不会显胖”这个问题。所有的好运都是一环套一环的,我的成绩变得更加稳定,一度考了一个年级*一。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的毅力哪来的?我觉得,可能是我享受减肥这件事情带给我的成就感远远大于胃液灼烧和胃壁摩擦带给我的痛苦。乐在其中地去坚持一件事,总好过天天暗示自己“你必须这么做”要来得容易且长久。
2
从高中开始,他突然喜欢上了音乐,唱歌成为他生活中迫切需要的一件事情,就像水之于鱼一样,随即,他便忐忑地对母亲说:“我想学声乐。”母亲从并不十分富裕的积蓄里拿出一些,请了每小时150元的声乐老师,满足了他的愿望。
从那时起,唱歌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走路的时候在唱,坐公交的时候在唱,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甚至,每天晚上出去练声成为了一个习惯。
“今天别去了。”母亲望望窗外的大雨劝慰道。
“妈,没事儿,你早点休息。”他拍拍母亲的肩,拿了一把伞就转身出去了。
雨天和雪天都未能阻挡他将这个习惯延续下去。
转瞬到了高考报志愿的时候,他毅然填报了就业率两极化的声乐专业,未来之路的艰难他不是不明白,可是不试一把,又怎么对得起呼啸而过的青春?
他对音乐的热爱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亦如他的母亲。
母亲在他这个年纪,已经在校文艺队经历了各种弯腰劈叉的训练,还天生一副好嗓子。
在做了几年音乐教师之后,母亲为了照顾上初中的他和姐姐,放弃了一份大学音乐教师的跳槽机会,因为,如果去大学任教,由于距离原因得住校,那么两个孩子的饮食起居怎么办?
从此,母亲一直将这个爱好深埋在心底,从事了另一份薪水略好的工作,毕竟,高中,大学哪一个阶段不需要钱。
可是,无论是同学聚会,还是公司聚餐,在需要一展歌喉的时候,母亲的好嗓子定能一鸣惊人,从未荒废。
曾经看到一家创意公司的招聘信息,其中有一条要求应聘者提到自己的兴趣爱好时能够两眼发亮,这条标准不无道理,爱好往往让人变得魅力而特别。
有些爱好,渗透到血液,蔓延到骨髓,无论过多久,无论在何时,这个爱好就是你的一个“舒适区”,当你抵达,所有烦恼抛诸脑后,大叹一声:“这才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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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人提问说:“为什么有人愿意用喝酒、吹牛、看综艺节目来消磨时间,有人却选择用这些时间来看一本书?”
其实,答案无关乎对错,只是因为每个人的舒适区不同,有人的舒适区就是读书,有人的舒适区就是看电视、打麻将。
很多人多有过类似的体验:紧张的时候,会愿意看年少时看过的电视剧,吃年少时很喜欢吃的零食,如果跟父母关系好,那么每次回老家都是一种愉悦体验,就算跟着父母看俗套的电视剧也会心情舒畅。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这个爱好就是很让你有安全感的舒适区,它甚至是一种仪式般的行为,每个人所做的,都是对当时心情的很优解。
“毅力”这个词,真的是给别人准备的。就像我一个朋友,学管理的,自己考上了社科院法硕的研究生,我说:“你真的好棒,法律这个陌生的领域,你竟然无师自通了。”她嫣然一笑:“其实,当你看进去了,就没那么难了。”
半个月后,我竟然发现我开始爱上做题了,爱上周末起大早去自习室时的感觉,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很终岗位笔试竟然考了*一。
现在想想,任何事情都是这样一个过程,决定去做了,就着手去做,一旦找到了舒适区,你就会乐在其中,或许就发现:“喜欢比努力更重要。”
永远充满喜悦地唱每一首歌,跳每一段舞,看每一场球赛,过每一段人生。